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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2024年会展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中国雄安官网

2024-05-13 04:24 共有0 条评论 251 Views

  为贯彻落实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会展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类型

  (一)抽查对象范围:新区内会展业。

  (二)抽查比例:抽查范围的3%。

  (三)抽查类型: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杜绝权力滥用,本次双随机抽查将采用定向抽查方式。

  三、抽查实施主体

  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方案制定、系统抽取和监督,三县改革发展局负责实施检查任务。

  四、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

  检查会展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会展活动。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

  1.新区改革发展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2.三县改革发展局在要求时限内完成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新区改革发展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将名单派发三县开展检查。

  2.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根据“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三县改革发展局分别从各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三县改革发展局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2.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配合;对涉嫌严重违法的案件线索,由许可审批部门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3.抽查完毕后形成总结报送相关领导。

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4年5月11日

来源:http://www.xiongan.gov.cn/2024-05/13/c_12123617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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