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部门联合财政票据随机抽查方案-中国雄安官网
按照《雄安新区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雄安新区部门联合财政票据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联合抽查实施主体、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实施主体
由新区财政部门牵头,联合雄安新区税务局开展工作。
(二)抽查对象
结合雄安新区实际,此项抽查的范围限于2022年新区本级认定的免税资格社团组织。
(三)抽查比例
按照5%的比例抽查。
二、组织实施
(一)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抽查内容和事项
1.财政部门:开具财政票据真实情况
2.税务部门:使用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三)抽查任务分工
1.名单抽取及派发。新区财政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新区税务局。
2.新区财政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方式
新区税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新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保障财政票据有序管理的有效举措,新区财政部门、新区税务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新区财政部门、新区税务局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3年9月20日
来源:http://www.xiongan.gov.cn/2023-09/20/c_12122709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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